步驟一:簽訂協議
畢業生注冊申報:
1.畢業生登錄“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大廳”首頁;
2.點擊左側“個人登錄”,注冊并登錄個人賬號;
3.點擊“個人辦事—就業服務導航—就失業登記”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中專應屆畢業生就業”入口;
4.點擊“我要申報”,錄入個人資料并設置“申報密碼”;
5.畢業生將本人的身份證號碼及網上設置的“申報密碼”提供給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網上簽訂協議:
1.單位登錄“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大廳”首頁;
2.選擇登錄方式(已開通CA認證的單位,選擇“有CA登錄”;未開通CA認證的單位,選擇“無CA登錄”)登錄賬號;
3.點擊“單位辦事—就業服務導航—畢業生管理”中的“協議簽訂、報到落戶”入口;
4.進入“簽訂協議”模塊,輸入擬錄用畢業生的身份證號碼及其”申報密碼”;
5.完成網上協議簽訂手續。
(備注:若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已開至無錫市,且檔案已轉至無錫市人才服務中心,可以在完成“步驟一簽訂協議”流程后,直接辦理“步驟四報到落戶手續”。)
步驟二:開具接收函
協議申請審核通過后,用人單位持“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就業協議書”原件、畢業生身份證復印件,至市、區人才服務機構開具“畢業生接收函”。
畢業生也可登錄個人申報端,自助打印“畢業生接收函”。
步驟三:辦理派遣證、轉寄檔案
畢業生憑“就業協議書”、“畢業生接收函”回學校辦理“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并辦理檔案轉寄手續。
步驟四:辦理報到落戶手續
確認檔案已到市人才服務中心(查檔:“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首頁→“人才服務和大學生就業”→“人事檔案查詢”)后,用人單位憑以下材料到市、區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報到落戶手續:
1.畢業證書原件;
2.學位證書原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須提供);
3.報到證原件(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須開往無錫);
4.戶口遷移證原件(須開往無錫,無錫市區生源未遷戶口的須帶家庭戶口簿);
5.勞動合同。
備注:需要辦理落戶手續的畢業生,待報到落戶手續辦結后,需持《戶口遷移證》原件至市人才服務中心領取《落戶聯系單》。
無錫市人才服務中心辦理地址:無錫市廣瑞路2號
辦理地點:一樓服務大廳9-10號窗口郵編:214011
聯系電話:0510-82829770 查檔電話:0510-82829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