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安排:
考試時間:2025年3月22日
具體安排如下:
時間 |
考試科目 |
9:00-11:00 |
大學語文 高等數學 |
13:00-14:40 |
專業綜合基礎理論(不含教育類) |
15:30-16:20 |
專業綜合操作技能(不含音樂類及美術設計類) |
注:教育類專業綜合基礎理論考試時間:13:00-15:00;美術設計類專業綜合操作技能考試時間:15:30-18:00。
二、考試地點:
無錫太湖學院(詳細地址:無錫市濱湖區錢榮路68號)
三、準考證打印:
1.三年制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為3月19日至21日(系統每日開放時間為9:00-21:00),考生自行上網(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官網網址:https://www.jseea.cn)打印《準考證》。
注:普通高職(專科)退役大學生士兵報名安排在2025年4月,報名及志愿填報時間另行通知
四、出行及送考相關工作提醒:
考試當天適逢清明掃墓高峰期,且疊加周末出行高峰,進入考點路段將會非常擁堵,自行前往的考生務必要規劃好路線提前出行!!!
1.需集中送考考生(名單見附件3)請于3月22日早晨6:15前在學校東大門集中,大巴車6:45準時前往,如臨時放棄集中送考采取自行前往務必提前告知送考輔導員。
2.自行前往考點考生(名單見附件4)需注意,太湖學院考點不提供社會車輛停車位,私家車送考或考生自行開車者,其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園。若考生自行前往參加考試,建議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要提前熟悉到太湖學院考點的交通路線。請班主任點對點通過電話或者文字通知到位。
如有特殊情況,請與帶隊蔡老師(1392392673)或所在分院負責送考輔導員聯系。
附:送考及派往考點教師聯系方式
部門 |
手機 |
教務處 |
13921392673 |
教務處 |
17851318935 |
微電子學院 |
18356663349 |
智能工程學院 |
18255593624 |
汽車與智能交通學院 |
17361761211 |
物聯網工程學院 |
17368559182 |
藝術設計學院 |
13615270531 |
商學院 |
15239937265 |
建筑工程學院 |
15852833201 |
五、附:太湖學院考點相關提醒
1.考點不提供社會車輛停車位,私家車送考或考生自行開車者,其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園。若考生自行前來考試,建議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要提前熟悉到我校考點的交通路線。
2.考生上午考試結束后,自行到就近食堂通過支付寶或微信支付用餐,建議考場在教學7號樓、8 號樓的考生到北苑餐廳用餐,考場在商科教學大樓的考生到南苑餐廳和安佳餐廳用餐。
3.考生中午可在教學樓 6-121、6-122 教室休息。
4.考生認真研讀《考生服務指南》,考生要提前了解考點位置、考區環境和考場位置。考點于3月21日下午15:30-16:30期間面向考生開放,在該時間段考生可憑準考證進入我校考點提前熟悉考點環境,但不允許進入考場所在教學樓。
5.杜絕替考、違紀作弊等現象的發生。禁帶物品一律放置在考場內指定的物品存放處,嚴禁攜帶手機、電子手環和手表,美術設計類操作技能考試嚴禁攜帶畫樣、灰階表等材料進入考場。開考后攜帶手機者,無論是否開機,一律按作弊論處。
6.考生參加考試必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身份證缺失的必須補辦臨時身份證或由公安部門開具的帶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蓋公章的身份證明),證件不全者不得進入考場(若考生準考證遺失,考生可憑身份證至考場所在教學樓的考務辦公室打印, 即在教學 7、8號樓考試的考生至教學樓7-102教室打印; 在商科教學大樓考試的考生至商科樓B102教室打印)。上午第一場考試提前 50分鐘進場(8:10),開考15分鐘后 (9:15)遲到考生禁止進場。
7.為避免考生進場時的人員密集造成考生積壓,考生務必按照考場對應的進場通道進入考區。
六、附: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提醒
一、準考證打印
1.五年一貫制高職(高師)“專轉本”選拔考試準考證由考點院校發放。
2.三年制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為3月19日至21日(系統每日開放時間為9:00-21:00),考生在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上自行打印。
3.音樂專業大類還須打印專業綜合操作技能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為4月9日至11日(系統每日開放時間為9:00-21:00),考生可在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上自行打印,具體安排屆時詳見聯考委公告(音樂專業大類專業綜合操作技能考試時間是4月12日)。
特別提醒:普通高職(專科)退役大學生士兵報名安排在2025年4月,報名及志愿填報時間另行通知。
二、考前準備
1.考生須提前準備好考試所必須的文具用品。考生只準攜帶2B鉛筆、0.5毫米黑色墨水的簽字筆、直尺、圓規、量角器、三角板、無封套橡皮、小刀、空白墊紙板和透明筆袋進入考場,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和其他用品等,否則按違規論處。
2.電子信息類(基礎理論和操作技能)、土木建筑類(基礎理論和操作技能)、化工生物類(基礎理論和操作技能)、財經類(基礎理論和操作技能)、資源環境類(基礎理論和操作技能)、機械工程類(基礎理論和操作技能)、食品類(操作技能)考試時可攜帶不具備存儲記憶功能的普通計算器進入考場,但不允許互相借用。其他考試科目嚴禁攜帶計算器進入考場。
3.美術設計類操作技能考試時只準攜帶鉛筆、炭筆、畫板、畫夾等素描、速寫繪畫工具,嚴禁攜帶畫樣、灰階表等材料進入考場。
三、應試要求
1.考生考前需做好自身健康防護,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2.考生須在考前30分鐘憑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首場開考前40分鐘進入考場),開考15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場,考試結束前30分鐘方可交卷出場。考點發出開考信號后才能開始答題,發出考試結束信號后立即停止作答。
3.考生答題時,要使用質量過關的0.5毫米的黑色墨水簽字筆和2B鉛筆,如使用假冒偽劣的簽字筆、鉛筆作答,灰度不夠,會影響掃描的質量。要在答題卡規定的答題區域作答,在試卷、草稿紙及規定區域以外的地方答題一律無效。
4.除外語科目以外,筆試一律用現行規范漢語言文字答卷,否則答題無效。
5.考試結束時,考生須按考點安排,有序錯峰離場,保持人員間距,不得擁擠,不得在考點、考場內滯留聚集。
四、誠信考試
1.考生嚴禁攜帶手機等各種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進入考場,開考后無論是否使用,一律按作弊處理。
2.對于考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將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考試作弊的,取消本次“專轉本”選拔考試的各科成績和錄取資格。同時,推薦院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嚴肅處理違紀舞弊考生。
3.有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及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等行為的,根據《刑法》規定,將受到法律制裁。
教務處 學工處
2025年3月19日
考生守則
一、考生考前需做好自身健康防護,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二、考前30分鐘進入考場(首場開考前40分鐘進入考場)。自覺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的秩序。
三、只準攜帶2B鉛筆、0.5毫米黑色墨水的簽字筆、直尺、圓規、量角器、三角板、無封套橡皮、小刀、空白墊紙板和透明筆袋進入考場,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和其他用品等,否則按違規論處。
電子信息類(基礎理論和操作技能)、機械工程類(基礎理論和操作技能)、土木建筑類(基礎理論和操作技能)、化工生物類(基礎理論和操作技能)、財經類(基礎理論和操作技能)、資源環境類(基礎理論和操作技能)、食品類(操作技能),考試時可攜帶不具備存儲記憶功能的普通計算器進入考場,但不允許互相借用。其他考試科目嚴禁攜帶計算器進入考場。
美術設計類操作技能考試時只準攜帶鉛筆、炭筆、畫板、畫夾等素描、速寫繪畫工具,嚴禁攜帶畫樣、灰階表等材料進入考場。
四、嚴禁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資料,嚴禁攜帶各種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如手機、對講機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電子手環和手表(考場內設置時鐘,為考生提供時間參考)以及涂改液、修正帶、透明膠帶等物品進入考場,凡攜帶者,考前如不交出,開考后一律按違規論處。開考后攜帶手機者,無論是否開機,一律按作弊論處。
五、入場時,監考員將使用金屬探測器檢查違規物品,考生須自覺接受檢查,并予以配合。入場后,須對號入座,將準考證、身份證放在課桌靠走道一側上角以備監考員查驗。
六、考生領到答題卡(紙)后,須檢查所發答題卡(紙)A、B卡類別是否有誤,并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填寫姓名、準考證號等欄目。領到試卷后,須核對試卷科目是否是當科考試科目,清點試卷頁碼是否完整,試卷有無污損、破損、漏印或字跡不清等,并在試卷規定的位置填寫自己的姓名、準考證號等欄目。監考員貼好條形碼后,考生須核對條形碼上打印的姓名、準考證號是否與本人相符。如有問題,須立即報告監考員。
七、考點發出開考信號后才能開始答題。開考15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場。考試結束前30分鐘可提前交卷出場,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立即停筆。將答題卡(紙)、試卷、草稿紙整理好,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及附近逗留。
八、除外語科目外,筆試一律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作答選擇題時,必須用2B鉛筆在答題卡(紙)上按照填涂示例將對應的選項涂黑、涂滿;作答非選擇題時,必須使用0.5毫米黑色墨水的簽字筆,在答題卡(紙)規定的區域內答題;作圖時用2B鉛筆繪、寫清楚,線條及符號等須“加黑”、“加粗”。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答題,不準在試卷、草稿紙及答題卡(紙)規定的答題區域外作答,不準在答題卡(紙)的任何部位做任何與考試無關的標記,否則答題無效。
如需修改答案,應用筆將廢棄內容劃去,然后在劃去內容上方或下方寫出新的答案;或使用橡皮、小刀擦、刮掉廢棄內容后,再書寫新的內容。
九、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紙)、草稿紙,不準將試卷、答題卡(紙)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十、遇試卷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十一、對考生違反考試紀律和規定的行為,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予以處理。涉嫌違法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考試違法行為處罰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