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建立健全管黨治黨責任壓力傳導機制,引導學校各級黨組織牢固樹立黨建工作“主業主責”意識,全面履行黨建工作主體責任,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實施辦法》和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目標要求
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必須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緊緊圍繞學校中心工作,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嚴格黨內政治生活,改進工作方式,創新活動內容,不斷增強黨組織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共產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為推動學校事業科學發展提供堅強的思想保證、政治保證和組織保證。
二、責任清單
(一)學校黨委主要職責
學校黨委履行黨章等規定的各項職責,把握學校發展方向,決定學校重大問題,監督重大決議執行,支持校長依法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保證以人才培養為核心的各項任務完成。其主要職責是:
1.宣傳和執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緊緊圍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化改革,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師生員工推動學校科學發展,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2.討論決定事關學校改革發展穩定及“三重一大”事項(重大決策事項、重要人事任免事項、重大項目安排事項和大額資金使用事項),審定學校章程草案及其他基本管理制度。
3.在全校范圍內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斷加強黨委自身建設,全面推進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設。加強對學校各基層黨組織的領導,做好發展黨員和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工作,發展黨內民主,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4.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按照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規定和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學校管理的干部的選拔、教育、培養、考核和監督,討論決定學院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負責人人選,依照有關程序推薦校級領導干部和后備干部人選。做好老干部工作。
5.堅持黨管人才原則,討論決定學校人才工作規劃和重大人才政策,創新人才工作體制機制,優化人才成長環境,統籌推進學校各類人才隊伍建設。
6.領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堅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師生員工頭腦,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牢牢掌握學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管理權、話語權。維護學校安全穩定,促進和諧校園建設。
7.加強大學文化建設,傳承弘揚大學精神,發揮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風學風教風。
8.領導學校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
9.領導學校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群團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
10.做好學校統一戰線工作,加強對校內民主黨派基層組織的政治領導,支持其依法按照各自章程開展活動。
11.討論決定其他事關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
(二)黨委書記主要職責
學校黨委書記主持學校黨委全面工作,負責組織黨委重要活動,協調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工作,督促檢查黨委決議貫徹落實,主動協調黨委與校長之間的工作關系,支持校長開展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組織學習、宣傳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的指示精神。
2.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的職責,落實黨建工作和黨委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主持制定和組織實施學校黨建規劃。
3.組織研究學校改革發展穩定中的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負責督促檢查黨委決議的貫徹落實情況。
4.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組織學校干部的選拔、教育、培養、考核和監督,按有關規定向上級組織推薦干部。
5.負責協調學校黨、政、群團等組織之間的關系。
6.負責抓好黨委領導班子自身建設,組織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主持開好班子民主生活會,做好班子成員的思想政治工作。
7.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第一責任人職責,保證學校各項工作健康有序發展。
8.代表黨委會定期向黨員大會(黨員代表大會)及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9.履行黨章等黨內規章制度制定的其他職權。
(三)黨委委員主要職責
學校黨委委員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工作分工貫徹執行學校黨政重大決策部署。在分管工作范圍內,嚴格落實“兩個責任”,加強“一崗雙責”,做到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統一部署規劃、統一檢查指導、統一考核驗收,自覺把黨建工作放到學校工作大局中思考和籌謀,放到深化學校改革發展中把握和拓展,實現黨的建設與業務工作的合理銜接、同頻共振。貫徹執行黨委委員聯系基層黨組織工作制度,與所聯系基層黨組織保持經常工作聯系和溝通,幫助和指導基層黨組織加強自身建設,提高黨建工作規范化和科學化水平。
(四)黨委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學校黨委各工作部門在黨委的統一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貫徹執行學校黨政決策部署,認真履行黨建工作職責,加強部門溝通協調,加強對學校基層黨組織的業務指導,認真做好學校組織、統戰、宣傳、紀檢、人武、學生等工作,協調推進學校黨的建設工作。
(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主要職責
學校黨委在各二級學院成立黨的總支部,總支部下設教工黨支部和學生黨支部;在機關、后勤職能部門和教輔部門按工作業務相近原則成立直屬黨支部。
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是學校黨委領導下的一級基層黨組織,是本部門的政治核心,負責領導本部門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群眾工作。
黨總支委員會與行政領導班子共同對本部門的改革、發展和穩定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1.宣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學院黨政重要決策部署,并為其貫徹落實發揮保證監督作用。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團結、組織本部門黨內外干部、群眾,努力完成教學、科研、管理、服務、安全穩定各項任務。
2.負責本部門黨的工作。研究制定黨總支工作計劃,明確目標措施,并組織實施。堅持請示報告制度,黨總支重大問題、重要事項和突發重要情況及時向學校黨委請示報告。合理設置黨支部,選好配強黨支部書記,加強對黨支部的領導和指導。指導黨支部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做好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工作,引導黨員立足本職崗位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及時辦理接轉黨員關系和做好黨費收繳管理使用工作。負責本部門師生員工在出國、晉級、晉職、親屬入黨函調等方面的政治審查工作。
3.加強部門領導班子建設。堅持民主集中制,完善黨政聯席會議制度,認真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通過黨政聯席會議討論和決定本部門重要事項。支持本部門行政領導班子和負責人在職責范圍內獨立負責的開展工作,維護班子團結,形成整體合力。堅持和完善中心組和領導班子集體學習制度,不斷提高領導班子謀劃運作、執行落實、科學管理、推動發展的能力。配合黨委做好本部門干部和后備干部的培養、考察、選拔、考核和教育管理工作。
4.領導本部門的思想政治工作。堅持正確政治導向,做好意識形態工作,深入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宣傳教育。加強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師德師風建設,引導教職工做到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做好學生輔導員、班主任的配備、管理工作,加強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導學生全面發展、成長成才。加強對課堂教學、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和網站等思想文化陣地的管理。做好安全穩定工作,維護校園和諧。
5.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強對黨員干部的黨性黨風黨紀和反腐倡廉教育,督促干部認真履行“一崗雙責”,認真執行學院有關規定,加強對本單位干部的嚴格管理和監督,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堅持早提醒、早糾正,對違紀違規問題嚴肅處理。
6.領導本部門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群眾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暢通師生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的渠道,傾聽師生的意見和呼聲,建立健全聯系服務師生的長效機制。做好本部門黨的統戰工作和知識分子工作。
黨總支部下設教工黨支部和學生黨支部工作職責另行規定。
直屬黨支部委員會參照二級學院黨總支委員會履行職責。
三、檢查考核
1.黨委要強化黨建工作領導責任,加強對學校黨建工作的統一領導,加強對基層黨組織黨建工作的檢查和指導督導,保證上級組織和黨委各項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對黨建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問題或特別突出的問題,要通過文件、會議等形式進行通報。
2.黨委各工作部門要強化工作指導和服務,將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情況作為基層黨組織黨建工作考核重要內容,確保上級黨組織和黨委各項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
3.各基層黨組織要強化黨建工作主體責任意識,自覺貫徹落實上級黨組織和黨委的決策部署,結合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目標考核,向黨委進行工作述職并接受黨員和群眾評議。
四、責任落實與追究
學校黨委對全校黨建工作負領導責任,黨委書記是學校管黨治黨第一責任人,黨委委員在分管領域內負領導責任;黨委工作部門負責人在黨委的領導下,對本部門承擔工作負領導責任;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對本單位黨建工作負責,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書記是第一責任人;教工黨支部書記、學生黨支部書記對本支部黨建工作負責。
對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不力的黨組織和黨員干部,視情況追究責任。對思想上不重視、工作不得力的,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誡勉談話,嚴肅批評,限期整改并取消黨組織及其負責人年度評優評先資格。對不認真履行職責,責任范圍內黨建工作存在重大問題,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組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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