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龍(1638年—1700年),漢軍鑲紅旗人,字振甲,號如山。歷任樂亭知縣、通州知州、江寧知府、安徽按察使、直隸巡撫、都察院左都御史、漢軍都統、兵部尚書、加總督銜直隸巡撫、河道總督等職。
清代官員于成龍,山西永寧州(今山西省呂梁市方山縣)人。他幾次落榜,四十四歲才開始做官。由于他為官清正廉明,最善于判案,受到了很多老百姓的愛戴,以“天下廉吏第一”蜚聲朝野。
康熙年間,于成龍開始進入官場,最初在廣西羅城任知縣。百姓們都很關心他,有時候湊一些錢送給于成龍,說:“我們知道大人生活清苦,這些錢是我們自己掙來的,請大人收下,留著買些油鹽醬醋維持生活吧!”每當這時候,于成龍總是笑著感謝他們說:“我一個人生活怎么用得著這么多錢呢?你們拿回去,多買些好東西孝敬你們的父母,就像送給我一樣。”百姓們只好把錢拿回去。
有一天,羅城百姓聽說于成龍家里的人來了,都很高興,說:“大人家里的人來了,我們可以準備一些東西讓他帶回大人家里去。”于是,大家相約又送了一些錢去。于成龍說:“感謝大家的好意。只是我家離廣西6000多里路,他一個人帶這么多錢,既是累贅,也不安全。”
后來,于成龍調任合州知州,離開羅城的時候,羅城百姓夾道相送,哭聲震天,大家牽著他的衣襟說:“大人走了,我們就沒有天了!”百姓一直送他送到百里之外,才哭著回家。
于成龍任職羅城期間,正是清朝初年于明末大亂之后社會秩序重建的時候,百姓們愛之如父母,敬之如天,說明他確實是一位廉潔愛民的好官。而于成龍不拿百姓一分一文,正是他可敬可愛的原因所在。
——(白壽彝總主編;周遠廉、孫文良主編《中國通史》18第10卷)